第11版:证券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新三板做市转让功能将于8月上线
本报记者 何 川

近日新三板总经理助理隋强表示,新三板交易支持平台将分两期上线:5月份上线的一期将支持挂牌公司股票的协议转让、两网及退市公司股票的集合竞价转让等功能;做市转让功能预计将于8月份上线。

据了解,新三板交易支持平台建设共分为系统规划设计、软件开发和硬件环境建设、仿真测试、全网测试、全市场通关测试、系统上线等6个主要阶段。4月19日开始将正式进入全网测试阶段,并计划分3轮进行。“通关测试通过后,市场的交易平台将从深交所的交易系统正式切换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交易支持平台,预计此项工作将在5月份完成。”隋强表示。

5月份交易支持平台的一期上线后,交易支持平台将实现关于协议转让制度的有关规定,主要包括:一是单笔报价委托股数最低数量从30000股调整为1000股;二是增加自动匹配成交功能;三是结算模式调整为多边净额担保交收。

8月份上线的做市转让功能备受市场期待。针对近期有报道称,新三板做市商将选择中信、申万、齐鲁和国泰君安等4家券商试点,隋强表示该消息并不属实,未来满足有自营资格等条件的券商都能开展做市商业务。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管理细则(试行)》的规定,证券公司申请从事做市业务应具备下列条件:具备证券自营业务资格;设立做市业务专门部门,配备开展做市业务必要人员;建立做市股票报价管理制度、库存股管理制度、做市风险监控制度及其他做市业务管理制度;具备符合要求的做市交易技术系统,及新三板规定的其他条件等。

“做市商制度的核心是做市商保持持续的双向报价为股票交易提供流动性,并通过交易价格为创新、创业型企业的股权融资提供合理的融资价格。”西部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程晓明表示,做市商制度在新三板这样一个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的运行,在我国尚属首次,后市应当明确和规范做市商的权利和义务,以保证做市交易的有序进行,同时还要调动股份转让市场中包括做市商在内的各个参与方的积极性,以保证做市交易的有效运行。

什么是做市商?

做市商是指在证券市场上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即双向报价),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

据了解,我国新三板市场将实施传统竞争性做市商制度,即由2家以上做市商为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