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4月2日公布了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方案,两套分3档设计的阶梯水价方案,在充分考虑保障和合理控制用水的基础上,争取实现“多用水多负担”——
本报北京4月2日讯 记者苏民 杨学聪报道:4月2日,北京市发改委正式公布了北京居民用水价格调整方案,拟将居民基本水价在现行的每立方米4元基础上,上调0.95元或1元,并按用水量的不同执行阶梯水价。据了解,北京阶梯水价听证会将于4月17日召开,参加听证会的25人名单已经公布。
北京属于典型的资源型缺水的特大型城市,每年水资源量为21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仅为100立方米,为全国人均水资源量的1/20,水资源已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主要瓶颈。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北京居民用水需求不断增长,目前,在北京自来水集团供水范围内,居民用水占总供水的比重已达到56%,其中4%的用水大户消耗了全市居民用水量的15%,现行的水价远没有体现水资源的紧缺状况。
北京现行每立方米4元的居民用水价格,是2009年制定的。而北京市成本调查队对北京供排水成本进行监审的结果,2012年北京总的用水成本为每立方米6.38元,如果考虑供水企业需缴纳增值税等影响,含税成本为每立方米6.59元。
实现“多用水多负担”,需要阶梯水价机制的支撑。此次公布的阶梯水价调整方案有两套,均针对居民家庭年用水量分布情况、北京水资源状况和居民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分为3档。
北京市发改委李素芳告诉记者,北京的水价调整方案,体现了保障和控制用水的作用。一档水量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覆盖85%或90%的居民家庭用户,水价略低于成本。二档水量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覆盖96%的居民家庭用户,水价与成本基本相当。三档水量为高耗水需求,有4%的居民家庭用户,水价体现水资源稀缺程度。通过实施阶梯价格,取消了对非基本用水需求的补贴,理顺价格机制,促进了公平负担。
据了解,阶梯水价将覆盖北京所有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水表为单位。对确因家庭人口较多而导致用水量增加的家庭,具备分表条件的,应给予分表;不具备分表条件的,适当增加阶梯水量基数。而对少数不具备一户一表条件而无法抄表到户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水价,水价按照第一阶梯水价标准执行。
按照方案一测算,阶梯水价实施后,85%的居民家庭,户均年增支最多不超过138元。按照方案二测算,90%的居民家庭,户均年增支最多不超过180元。无论最终哪个方案被认可,此轮价格调整对大多数家庭而言,每年增加的用水成本不超过200元。
“在方案制定过程中,坚持的首要原则是‘保基本’。”李素芳告诉记者,这个“保基本”主要体现在继续保持对居民基本用水的普惠制补贴政策,价格相当于用水成本的75%左右;为尽量减少水价调整给居民生活带来的影响,方案适当扩大了基本用水量覆盖面;对多人口家庭适当增加用水基数。
此外,随着北京阶梯水价政策的出台,为保障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水平不受影响,北京将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失业保险金、最低工资标准等社会保障相关待遇标准调整中统筹予以考虑。
既要体现公平 也要调出质量
杨学聪
居民用水分为3档,用得越多价格越高——随着居民用水价格调整听证方案向社会公布,备受关注的北京水价调整大幕即将拉开。水价调整涉及千家万户,只有公开公平,才能顺民意、得民心。但是,还必须“调”出质量,让水价与水资源稀缺程度相符合,从而理顺价格机制。
早在2002年,国家多个部委就曾发出通知,要求各省辖市以上城市在2003年底前实行阶梯水价,其他城市则在2005年底之前实行阶梯水价。显然,这个计划落空了,这也意味着推行阶梯水价并不容易。阶梯水价给很多人的印象是“阶梯涨价”,即不是以节水为目的,而是以涨价为目的。
此次,北京两次发布听证会公告,25名听证代表参会,其中消费者代表10人。最大限度地尊重民意,能使价格调整更公开透明,有利于促进水价调整的民主化、科学化。同时要看到,北京属于典型的资源型缺水的特大型城市,但北京水价长期较低,与水资源稀缺状况不相适应,缺乏合理回报机制,这些都要求加快水价调整,建立“全面反映市场供求、资源稀缺程度、生态环境损害成本和修复效益”的定价机制,切实调出质量,调出效益。
水是与民生联系密切的资源性产品。此次北京水价改革,用水越多、价格越高,其目的在于运用经济手段,发挥价格机制的调节作用,让有限的水资源实现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使水价与当地的水资源水平相符合、相适应,保障居民基本用水,增强城市可持续发展能力。
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水价调整是大势所趋。但我们同时更希望,随着北京水价的调整,北京自来水的质量也能得到相应提高,为其他城市实施阶梯水价制度做出有益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