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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被办信用卡”着实不该

近日有报道称,广西玉林市高级技工学校前些年在发放助学金时,在没有讲清使用规则的情况下,为学生集体办理了某银行的信用卡。这种信用卡每年需缴纳50元的年费,因为不了解这些,很多学生在毕业后并没去销户。信用卡所产生的数百元年费欠费影响了这些毕业生的个人信用记录,使其难以从银行贷到款。

【微评】 玉林学生所遭遇的事件,并非个案。从校服、教辅材料,到手机卡、银行卡等,发生在校园中的以学生为牟利对象的“怪事”不时见诸报道。学校学生人数多,是一个很大的消费群体,于是一些部门和企业就“千方百计”地和校方搞好关系,从学生身上牟利,以致于一些学生不仅“被牟利”,今后在工作和生活中的信用还受到了影响。对此,教育部门必须加强管理,对学校的相关行为予以规范,对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相关部门则要加大监管和惩罚力度,提高商家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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