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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4月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上市7天即被要求停止销售,保监会回应——
叫停“雾霾险”并非遏制创新
本报记者 江 帆

“雾霾险”黯然退场、“娱乐宝”风光上线……,保险新品接连出现且命运不同,引发市场众说纷纭。保监会相关负责人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保监会一贯鼓励保险公司进行金融创新,不断开发满足社会需要的保险产品。此次叫停“雾霾险”,与保险创新无关,主因是产品涉嫌销售误导等问题——

针对近期证监会叫停某保险公司推出的“雾霾险”,证监会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表示:叫停“雾霾险”并非针对产品创新,而是因为开发此产品的保险公司在互联网上销售的产品与向保监会备案的产品之间存在一定差异。保监会正在研究其是否存在销售误导、不执行经备案的条款费率的行为。如上述行为属实,保监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公司改正。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保监会一贯鼓励保险公司进行金融创新,不断开发满足社会需要的保险产品,更好地发挥保险风险管理和服务实体经济的功能。”

从买车的“摇号险”,到保太阳天的“春节喜阳阳”,再到遇上雾霾可索赔的“雾霾险”,以及最新的“娱乐宝”……有评论认为,互联网时代对保险产品的理解应该改变思路,只要市场有需求的就是好产品。但也有观点认为,保险产品正在与越来越多看上去“八竿子打不着一起”的事物联系在一起,保险不应该失去保障功能,否则,即便短期受宠,长期也要遭到市场抛弃。

这种争议和分歧,显然也引起了监管部门的关注。“雾霾险”推出不到7天即被保监会叫停,而此前的“摇号险”也遭受同样命运。那么,在保监会明确鼓励金融创新,同时要求保险产品要发挥风险管理和服务实体经济的情况下,到底该如何看待保险产品设计的创新呢?

“保险公司的创新意识应该肯定,他们关注到了社会经济生活中出现的新风险、新变化,但有些产品目前设计不充分,有些操之过急。”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庹国柱认为,“以空气污染来说,市场对污染致病的风险保障需求的确越来越大,只是目前雾霾致病的数据甚少,推出雾霾健康险还为时尚早,保险公司需要做大量基础工作,否则会引起不好的社会效果。”

对于此前市场推出的诸如“蜜月意外怀孕险”、“监护人责任险”、“雇员忠诚险”等以特定人群为目标的险种,专家则认为其体现出险种设计“小众化”和产品细分化趋势。北京工商大学保险学系主任王绪瑾表示,这是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市场对保险产品需求更加多元,小众化和个性化的保险产品能够与这种市场需求变化趋势相匹配。“但同样需要指出的是,所有的保险产品都有一个底线,那就是不能远离保障的本质。”王绪瑾说。

专家提醒说,在这一过程中,互联网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五花八门的个性化保险产品,大多通过网销实现销售理赔。保险公司利用网络平台,按节日、职业、年龄等简单标准划分,然后以云计算手法作为依托,能够在较短时间计算出按这些标准划分的产品费率,从而推出各种“短平快”的新潮产品抢占市场。

以“娱乐宝”为例,该产品实际是阿里巴巴和国华人寿联合开发的一款投资连结型保险产品,所谓“用户可以投资4部影视剧和社交游戏产品”,实际是国华人寿在销售这款保险产品后,将保费收入作为保险资金运用时可能投资的方向。由于每人限购两份、总投资额不超过1000元等投资限制,所以,相对于7%的预期收益,该产品更大的吸引力是让人能够参与投资影视作品。此外,剧组探班、明星见面会等娱乐权益,也能打动一些“明星粉丝”群体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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