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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3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证监会界定“不当说情”
记者郭文鹃、实习生苏诗钰

本报讯 记者郭文鹃、实习生苏诗钰报道:证监会日前正式发布《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事项不当说情备案规定(试行)》,清晰界定了“不当说情”的含义,并明确将备案范围限定于不当说情行为。

依据《规定》,不当说情是指在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日常监管和案件调查、审理工作中,当事人自己或请托他人针对某一具体事项,在正常程序之外,对中国证监会工作人员施加不当影响,以谋取利益或减免责任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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