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河北邯郸的一家制管厂用大型罐车灌装酸性工业废液,到山东临清寻找废弃坑塘进行倾倒,每次倾倒在30吨左右。这些年,跨省倾倒化工废料、医疗废弃物转嫁污染事件,不时见诸报道。
为何企业频频以“跨省倒污”手段处理有毒废料?一方面,是企业为追求利益最大化铤而走险。资料显示,有毒废料若是在本地进行无公害处理,相较于“跨省倒污”成本要高出10倍。另一方面,“跨省倒污”往往发生在晚上或是偏远地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
不可忽视的是,违法企业所在地的环保等监管部门也应承担责任。监管部门对于一个企业有多少有毒废料废液,该怎么处理,应做到心中有数。如果一个企业既没有对有毒废料进行无公害处理,有毒废料又不翼而飞,监管部门却未能察觉,很可能是监管不力,或是装聋作哑、视而不见。显然,除了要捉住“跨省倒污”的“硕鼠”,还须查一查是否有“猫”在睡觉,甚至有意保护“硕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