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宏观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
30城市纳入电子商务示范试点
林火灿

本报北京3月25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通知,同意广东东莞等30个城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并要求各省在政策、资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

此次纳入国家电子商务示范试点的城市包括广东东莞市、浙江义乌市、福建泉州市等。《通知》要求,各示范城市要把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作为增强城市竞争优势的新途径,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产业结构和带动就业等方面的作用,利用电子商务突破城市地理空间和自然资源的限制,促进区域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提高城市的经济影响力和辐射力。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