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经济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税总明确部分农机适用增值税优惠
记者曾金华 崔文苑

本报讯 记者曾金华 崔文苑报道: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增值税适用税率问题的公告》,明确农用挖掘机、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属于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农机范围,适用13%增值税税率,并对农用挖掘机和养鸡设备系列、养猪设备系列产品的范围进行了界定。

《公告》明确,农用挖掘机是指型式和相关参数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用于农田水利建设和小型土方工程作业的挖掘机械。养鸡设备系列包括喂料设备(系统)、送料设备(系统)、刮粪清粪设备、集蛋分蛋装置(系统)等。养猪设备系列包括猪只群养管理设备(系统)、猪只生产性能测定设备(系统)、自动喂养系统等。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