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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绕不过的槛
熊 丽

“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垃圾的数量、种类也越来越多,不仅影响村容整洁,还危害到农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全国人大代表、江西省赣县五云镇镇长明经华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必须从根本上治理脏乱差状况,让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农村垃圾之所以得不到有效治理,一是缺少有效的政策和制度支持。目前对垃圾治理的重点主要集中在城市,对农村垃圾治理缺少一整套行之有效且完善的政策和制度支持。二是农村垃圾治理投入不足。长期以来,国家在农村环境保护上的资金投入和扶持力度与城市存在较大差距。有的地方政府对此重视程度不够,还有的地方政府财力有限,特别是贫困地区,根本拿不出这笔钱。此外,垃圾治理技术落后、农村居民居住相对分散,也给农村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带来了不便。

要实现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处理好农村垃圾是一个绕不过的槛。但需要认识到,由于财政投入有限,仅靠政府部门包揽来处理农村垃圾,是远远行不通的。这就需要引入市场的力量,让那些有经营能力、有社会责任、有专业水平的企业,在农村垃圾回收处理中实现环境改善、企业发展、农民受益的多赢局面。

美丽中国,农村必须美。承载着悠悠乡愁的,不应该只是我们记忆中儿时的村庄,更应该是天更蓝、水更碧、村更美的现代新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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