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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3月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政协提案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本报记者 苏 琳

2013年,是新一届全国政协的第一年,提案工作有序开展,实现了良好开局。

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以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共提出提案5884件,经审查立案5403件。经过174家提案承办单位的认真办理,截至2月20日,已办复提案5396件,办复率达99.8%。

提案内容丰富,针对性强,许多意见和建议被吸纳并落实到国家相关决策、发展规划或部门工作中,为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建言献策,积极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提案工作历来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健全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制度的战略任务,强调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明确了提案办理协商是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重要形式之一。

一年来,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通过提案建言献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是委员们关注的焦点。民革中央、民建中央、农工党中央、九三学社中央、台盟中央及一些委员就此提出了相关提案,国家发改委十分重视,将其列为重点提案进行办理,吸收采纳提案建议。

致公党中央、全国工商联和多位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提案,工信部会同有关部门吸纳相关建议,出台了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促进劳动密集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保监会将民盟中央及一些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农业保险发展”的提案列为重点提案进行办理,出台了鼓励和指导各保险公司积极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保险产品,做好农业保险理赔服务的具体措施。

这类围绕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提出的提案有2628件,为国家重要政策的制定和完善提供了参考。

在过去一年里,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更加关注民生和法制建设,其中围绕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提出提案1531件;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社会治理和廉政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提出提案1244件。

民进中央及许多委员提出的关于促进教育公平的提案,教育部吸纳提案中关于保障农村边远地区、西部民族地区适龄儿童受教育权利等建议,制定了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

农工党中央提出的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全科医生人才培养等提案,国家卫生计生委高度重视,组织提案者代表与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共同调研,提案中的意见被吸纳到相关工作中。

多位委员提出的关于完善食品安全法律责任体系的提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吸纳提案建议。2013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吸纳了委员的建议,进一步完善了打击食品安全犯罪的法律依据。

有的民主党派中央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管理的提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吸纳委员建议,制定出台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等制度,修订完善了网络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以督促办,推动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提案办理的过程亦是充分协商的过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着力完善人民政协制度体系,规范协商程序、增加协商密度、提高协商成效,对提案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国政协形成了行之有效的提案办理机制,将协商民主精神贯穿了提案办理工作的全过程。

过去一年,提案委员会紧紧围绕事关大局、委员关注、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遴选确定重点提案,认真组织开展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充分发挥以督促办的作用,推动提高提案办理质量。

全国政协运用调研协商、视察协商、会议协商、走访协商等多种形式,推动提案办理协商有序开展。

通过开展重点提案调研督办。各民主党派、政协委员提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相关提案480多件。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经过选择,以加强森林草原湿地湖泊保护为切入点,围绕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开展重点提案调研督办。调研提出的“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等建议,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中得到体现。

通过组织委员视察督办。围绕科技创新驱动产业发展的主题,全国政协提案委员会与办公厅联合组织视察团,赴辽宁进行重点提案视察督办。形成的视察报告报送党中央、国务院,党和国家有关领导同志作出重要批示。科技部等部门高度重视,并拟在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具体政策中吸收采纳相关建议。

通过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进行提案督办。主题为“加强城乡污染防治,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的办理协商会,60位政协委员、8位承办单位部级领导出席会议。通过协商增进了完善城乡污染考核评估指标体系、统筹协调区域灰霾污染治理工作等共识。2013年,全国政协举办7场提案办理协商会,共有124位委员、25家承办单位负责人参会,进行面对面的协商与交流。

上门走访,当面沟通协商,进一步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例如,发改委对提案人提出的新的意见建议进行办理,并形成专题报告反馈提案委员会;人社部就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场向提案人表示重新办理答复。

一年来,全国政协各专门委员会组织开展重点提案调研督办19次,提案委员会与全国政协办公厅联合组织委员视察督办1次,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7场,上门走访提案承办单位4次。

改革创新,开创政协提案工作新局面

2013年10月22日,主题为“分析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的全国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召开。这意味着,时隔48年,这一民主协商的重要形式又重回公众视野。

随后,主题为“建筑产业化”、“发挥人民政协的界别优势,为维护职工群众切身利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建言献策”、“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提升原始创新能力”、“加强汽车尾气治理、减少城市大气污染”、“核电和清洁能源发展”的双周协商座谈会先后召开。

双周协商座谈会是人民政协的优良传统,最早可以溯源到第一届全国政协。1950年4月,各民主党派、无党派民主人士联合发起召开双周座谈会,参加人民政协的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推举的代表及全国政协常委为主体参加。

在新形势下,为进一步发挥好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重要渠道的作用,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在继承的基础上有所创新,建立双周协商座谈会制度,通过定期邀请各界别委员主要是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人士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使双周协商座谈会成为沟通思想、增进共识、协调关系、凝心聚力的协商平台。

突出重点、开拓创新,是过去一年提案工作的突出特点。一年来,政协提案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强提案工作理论创新、工作创新和制度创新。

为进一步发挥重点提案督办的示范带动作用,提高提案办理工作整体水平,全国政协第十一次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修订后的《全国政协重点提案遴选与督办办法》,于2014年1月印发。

《办法》以精简重点提案数量、提高重点提案督办质量、完善重点提案督办程序为原则,在保持总体框架不变的基础上,进行充实和完善。其中,重点提案的数量由原来的占立案提案总数1.5%左右修改为1%左右,更加注重提案的质量;同时强调,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参与重点提案遴选与协商,参与重点提案督办活动。

《办法》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各民主党派中央和全国工商联、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参与力度等方面,进一步完善重点提案遴选和督办工作机制,为提高重点提案督办质量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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