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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反垄断法》实施5年
工商查办案年均增58.49%
记者陈郁

本报北京2月27日讯 记者陈郁报道: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孙鸿志在近日召开的全国工商系统竞争执法和直销监管会议上说,《反垄断法》实施5年来,全国工商机关查办垄断案件数量年均增长58.49%,仅2013年就立案12件。

孙鸿志介绍说,这些垄断案件具有如下特点:涉案主体类型多样,涵盖了一般市场主体、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其中,行业协会涉嫌组织实施垄断协议案件13件,占到案件总量的46%;涉案行业广泛,包括建筑材料、电信、保险、建设工程检测、二手车交易、旅游、特种器材、公共事业等,其中建筑、保险、公共事业领域是垄断行为的高发行业。

据悉,2013年7月,国家工商总局正式开通“工商总局反垄断案件公布平台”,把已查结的13件垄断案件处罚决定全部予以公布,建立了长效、透明的反垄断案件公布机制。同时,探索建立反垄断案件查办工作制度,研究拟定了总局反垄断执法办案文书23个,制定完善办案人员指派书、保密规定、执法证管理等制度,初步探索运用电子技术手段进行反垄断现场检查以及执法办案的方式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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