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手机垃圾”,要真正建立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切实执行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相关规定,还可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治理方法,通过立法对运营商的义务和责任加以明确。治理不能单靠某个职能部门,要多管齐下,形成合力
随着智能手机的快速普及、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来临,基于手机的移动技术正在改变着人们的生活方式。但在人们享受快捷便利的移动生活的同时,花样百出的“手机垃圾”却让人们头痛不已。2013年治理垃圾短信初见成效虽令消费者欣慰,但是,垃圾电话的愈演愈烈,更多可能基于微信、手机支付等更新的移动互联网应用的“垃圾”手段,则让消费者倍感困扰。
以垃圾电话为例,它以骚扰、诈骗及广告等形式存在,影响面广、性质恶劣,同时,治理上又存在着难点。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既有针对批量手机目标号码发起呼叫或对单一目标号码反复呼叫的骚扰电话,也有违背用户主观意愿进行强制推销的广告电话,更有各种诈骗电话充斥其间。有数据显示,仅2012年,某款软件就累计为用户拦截骚扰电话超过352亿次。
治理“手机垃圾”,首先要真正建立起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机制。对个人信息资料保护的缺位,客观上就成为“手机垃圾”赖以生存的基石。只有早日从法律上对非法使用、贩卖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行为作出规定,并对相应的违法行为进行法律制裁,才能从根本上打掉“手机垃圾”的生存基础。
当然,扫除“手机垃圾”还需要切实履行电话用户实名登记的相关规定。我国目前有14亿左右的电话用户,虽然很多地方早就实施了实名制,却也有大量未登记真实身份信息的电话号码存在。这些号码很可能被用来发送垃圾短信,散布有害信息,实施电话诈骗。目前,法律上已经明确了电话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登记制度,但要真正取得效果,还有赖于具体措施实施到位。
此外,还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处理方法,通过立法,对运营商的义务和责任加以明确,将个人信息披露和信息接收过程由被动变为主动,对垃圾短信由“喊杀阵阵”的围堵变成因势利导的疏通。譬如,美国2003年开通“全美不接受电话推销名单”;同年12月,美国联邦政府通过首部全国性反垃圾邮件法案,该法案规定,电话和手机用户可以通过热线或政府网站,将自己的电话号码免费列入“全美不接受电话推销名单”中,即可合法避免垃圾广告信息的骚扰。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在笔者看来,“手机垃圾”问题已成社会痼疾,其治理不能单靠某个职能部门的努力,既需要立法机关完善相关法律,也需要政府部门加强执法力度;既需要运营商积极采取技术手段,也需要公众提高个人隐私保护意识。全社会共同着手,多管齐下,形成合力,才能早日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