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感觉手机里的垃圾短信少了”,这种悄然发生的变化正引起越来越多的人们关注。记者调查发现,针对包括垃圾短信在内的“手机垃圾”治理开始“动真格”了。可以预见的是,根治这一“痼疾”,在治标的同时更须深挖“垃圾”源头,通过建立防控体系加力治本——
不久前,工信部公布的数据引人注意:2013年,3家基础电信企业清理关停违规短信端口7万余个,拦截垃圾短信超过100亿条,处理违规个人号码6.5万余件次。
人们发现,对垃圾短信的治理,有关部门动了真格。2月21日,国务院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修订草案)》以征求意见。修订草案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未经当事人同意或请求,或当事人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固定电话、移动电话或者个人电子邮箱发送广告。
可以说,我国初步建立了治理垃圾短信的工作体系,但从长期机制来看,要做的事还很多。
多方合力围堵
工信部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对滥发垃圾短信的端口一律关停;3大运营商加强监测和封堵;互联网厂商推出了拦截垃圾短信的手机软件
“感觉最近垃圾短信少了,以前一天能收到十几条,现在经常一天收不到一条。那天我收到个卖发票的垃圾短信,编得跟对联一样,要不是这样,估计发不过来。”在一家国企上班的吴伟如此感慨。
近几个月来,工信部组织基础电信企业开展了短信端口集中整治,对滥发垃圾短信的端口一律关停,短时间内有效遏制了垃圾短信泛滥的局面。据工信部总工程师张峰介绍,通过整治,垃圾短信日均投诉量较整改前下降超过50%,端口类垃圾短信日均投诉量下降超过80%,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收到垃圾短信投诉同比下降18.6%。
垃圾短信主要有3类,一是“点对点”的垃圾短信,靠手机或群发器发送;二是端口类垃圾短信,通过基础电信企业、增值电信企业或其他行业端口持有者的短信端口发送;三是“伪基站”发送的垃圾短信。12321网络不良与垃圾信息举报受理中心副主任郝智超告诉本报记者,对于这3类垃圾短信,运营商目前的处理方法是,对“点对点的”手机号暂停短信功能、对端口关停、对伪基站则报送公安局等相关部门。
在中国移动(洛阳)信息安全运营中心,负责广东片区的一位工作人员正处理着一条条垃圾短信。她点开其中一条“中奖”信息,在内容分类一栏将其定性为“诈骗信息”,在处理意见一栏选择“停短信功能”。“我每天要处理300条左右的垃圾短信,中心有300人在做这项工作。”这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经过对3大运营商相关负责人的采访,记者发现,目前运营商对于垃圾短信的治理主要依靠监测和封堵。即建设垃圾短信拦截系统,根据关键词、发送数量和频次等对垃圾短信进行拦截;加强对端口短信集约受理和审批,一旦发现客户违规发送垃圾短信,立即关停。
同时,搜狗、奇虎360等互联网厂商也推出了拦截垃圾短信的手机软件,通过各自的技术优势再次拦截“漏网之鱼”,并能对垃圾电话进行提醒和标记。
缘何屡禁不止
发送垃圾短信有其复杂的利益链条,我国法律中又缺乏关于垃圾短信的详细罚则,而且处罚力度不大
对垃圾短信的整治由来已久,运营商投资不菲,为何却屡禁不止?“这背后有着刚性的市场需求。”工信部电信研究院通信信息所副总工程师张炎滨的回答一针见血。
据搜狗科技号码通部产品经理任斌介绍,按照内容分类,90%的垃圾短信属于房地产、留学培训、理财投资等广告促销,4%的垃圾短信是诈骗类,6%的垃圾短信是发票、违禁品等违法信息。
垃圾短信的背后,是广告主和不法分子巨大的利益诉求。在利益链条的推动下,针对运营商及互联网企业的各种监测、拦截技术,垃圾短信制造者也在不断升级技术、推陈出新。除了众所周知的绕过“关键词”编辑垃圾短信外,伪基站是一个新出现的典型手段。
在河南洛阳市南昌路派出所,案件大队民警王新华向记者展示了2套刚缴获的伪基站设备,每套设备包含了1个主机、1个安装了专用软件的笔记本电脑外加1个小天线。王新华告诉记者,案件被定性为干扰无线电正常运行,最高处罚是拘留15天。
据介绍,伪基站就是假的基站,能搜取以其为中心、一定半径范围内的手机卡信息,任意冒用运营商、银行等他人手机号码,强行向用户手机发送诈骗、广告推销等短信息,这种方法更容易让人上当。据了解,伪基站设备在许多电子商城都有非法销售点。记者在淘宝网上以基站为关键词搜索,点开部分销售者,也发现其中有伪基站字样,售价多在5000元到1万多元不等。
可以说,有推广需求的广告主和发送垃圾短信的不法分子,是垃圾短信泛滥的源头,部分短信业务经营者和基层电信企业为垃圾短信发送提供了渠道,而伪基站等违法设备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则提供了发送垃圾短信的工具,这些环节形成了复杂的利益链条,共同从垃圾短信中牟利。因此,运营商的监测和封堵只是在治理垃圾短信的通道,若要治本,则必须清理整个利益链条,需要工商、公安等多部门的联动。
“但是,目前我国法律中缺乏对于垃圾短信的详细罚则,而且处罚力度不大,违法成本太低是垃圾短信屡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告诉记者。
系统防控体系待建
在法律上,需迅速对有关垃圾短信的缺失部分开展立法,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修订细则;在技术上,应提高跨网垃圾短信处理效率
“垃圾短信的判决权在消费者手中,消费者不同意接收的就是垃圾短信。”张炎滨指出。
中移动信息安全管理与运行中心经理娄涛也表示,按照有关规定,未经接收用户同意的短信,就视为垃圾短信。但运营商无法掌握发送者与接收者的合同关系,难以判断接收者是否同意,也就难以建立统一的屏蔽机制。
对此,胡钢建议,治理垃圾短信在法律上应“速立频修”,即迅速对法律中有关垃圾短信的缺失部分开展立法,并根据实际情况频繁修订细则。
据张峰透露,工信部正在制定《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以规范短信服务特别是商业性短信发送行为,细化短信服务企业的责任和义务,明确对违背用户意愿滥发短信等违规行为的处罚措施,为垃圾短信治理提供执法依据,该项规定预计将于年内出台。
针对伪基站问题,工信部将联合最高法、法制办、公安部等相关部门,推动修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利用伪基站破坏公用电信设施、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和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在技术方面,工信部建设了“基础电信企业垃圾短信网间联动处理平台”,以提高跨网垃圾短信处理效率。一方面,鼓励运营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新兴技术,提升防范效率。据了解,中国联通研究院正开展一项新技术研发,颠覆传统技术拦截的思路,利用大数据技术精准判定垃圾短信,目前正在进行实验网的筹备工作。另一方面,也要鼓励开发和推广基于手机客户端的垃圾短信处置应用,提高用户的自我防护能力。
“更重要的是盯住垃圾短信的非法牟利方。”张炎滨指出,这需要公安、工商等多部门联动,对垃圾短信产业链各个环节集中整治,重点打击源头生产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