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广西上林县数千亩甘蔗遭遇病虫害,承包的蔗农使用4.4吨某品牌杀虫药却不起作用,造成经济损失。原来,虽然该农药外包装上标注着“可应用于水稻、甘蔗”,但中国农药信息网上却显示其只能应用于水稻。蔗农先后多次向当地工商、农业、质监、公安等多部门反映问题,要求相关部门立案并介入处理,折腾半年多也始终无果。
其实,这几个部门都有相应的管理权限,却没有哪一家愿意切实负起维护蔗农权益的责任。比如县公安局称,因为农业部门并没有移交该案材料,所以无法立案。县农业局负责人则表示,此事不属于其受理范围,应由警方介入处理。显然,有关部门都想撇得越干净越好,以免与此惹上干系。
如此“多龙不治水”,现实中并不鲜见。因为部门职责交叉,多个部门都可以管,又都有可以不管的“理由”,给互相“踢皮球”留下了空间。于是,从各自的利益关系出发,如果没有多少“油水”,却反而要牵涉大量精力,就能推则推。从根本上说,“踢皮球”折射出的,是某些管理部门为民情怀的缺失和责任意识的淡漠,甚至是自觉不自觉的“寻租”心理作祟。
显然,要防止“踢皮球”,关键还在于强化对责任的追究,而现在的问题也恰恰是缺乏问责机制。比如该县信访办认为“各部门的解释都没有问题”,很像是在和稀泥。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岂非就等于真的没有人管?实际上,也正是因为对于责任的追究往往不了了之,“踢皮球”者不需要付出任何的代价,必然地加剧了某些部门和人员责任心的缺失,使所谓“踢皮球”陷于恶性循环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