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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1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开是为了 更好地监督
于中谷

审判公开、执行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是近年来人民法院尝试司法公开的三种路径。

2013年11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以电视直播、广播连线、网络直播等“全媒体”形式,直播了奇虎360诉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民事上诉案庭审过程,引发社会关注,获得普遍好评。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推出具有实时播报功能的执行公开网一年多来,通过网站实时播报所有执行案件的每一个节点、步骤和执行措施,实现了案件执行全程公开。

2014新年伊始,北京市三级法院的生效裁判文书正式上网公开,实现了审判流程、执行信息、法官信息、开庭信息等八项信息的公开,可随时接受公众进行网上查询操作。同时,北京法院将在网上提供诉讼服务,公开裁判文书接受监督,上线官方微博与网友互动交流。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实践证明,以案释法、以案讲法是非常有效的涉法信息传播方式。最高法此次发布保障民生典型案例是人民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重要举措。同时,这也实现了“以公开促公正”和“以案说法”的目的。

在当今这个大数据时代,司法机关不应满足于仅将信息公开出来,还应致力于让这些信息成为老百姓的“有用信息”。通过发布典型案例,旨在将宪法法律精神传播给社会大众,这进一步彰显“以公开促公正”的理念。其实,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就是要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司法审判的监督。用公众听得懂、看得明白的案例形式,把宪法法律规定的精神和司法机关司法为民举措传播出去。做到这一点,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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