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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1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发布
曾金华 崔文苑

本报北京2月17日讯 记者曾金华 崔文苑报道:财政部今天发布了财政部、民政部联合制定的《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就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筹集、使用、支出和管理等作出规定。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是通过公共财政预算、彩票公益金和社会各界捐助等渠道筹集,按规定用于城乡贫困家庭医疗救助的专项基金。

《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的救助对象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以及其他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经济困难群众。救助方式以住院救助为主,同时兼顾门诊救助。

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应分别结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规定,统筹考虑城乡困难群众的救助需求,首先确保资助救助对象全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其次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商业保险等补偿后,救助对象仍难以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帮助困难群众获得基本医疗服务。对因各种原因未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救助对象个人自负医疗费用,可直接给予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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