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宏观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2月1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关数据为何采用人民币计价
本报记者 顾 阳

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发现,海关总署在2月12日发布我国进出口数据时,已全面采用人民币进行计价统计。其目的是什么?广大数据使用者又该如何适应计价统计的改变?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综合统计司司长郑跃声。

推动内外协调的计价体系

“海关总署今年开始以人民币计价发布各类货物贸易进出口统计数据,是为了适应国家深化改革和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系的需要。”郑跃声说。

实际上,在去年发布月度进出口统计数据时,就已经在保留以美元计价统计数据的同时,增加了以人民币计价的进出口总值、进口总值、出口总值、贸易差值等4个总量指标及其扣除汇率因素后增速的发布,而其他分项统计指标数据发布时仍按美元计价。

郑跃声表示,国际上也有不少国家和地区一直以本币发布对外贸易统计数据。“海关总署此举,旨在进一步完善中国海关统计数据发布制度,推动形成内外协调统一的统计计价体系,向广大数据使用者提供更为丰富的海关统计资料”。

据悉,为保证海关统计数据的历史延续性,兼顾数据使用者的使用习惯,海关在发布进出口统计数据时,将同时发布以人民币计价和以美元计价的各类海关统计报表。

人民币计价数据如何形成

海关发布的货物贸易进出口统计数据,来源于企业向海关提交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信息。进出口货物不论以何种货币向海关申报,海关在进行统计时均要逐单将企业申报的进出口金额,按照其在申报进出口时所适用的汇率,同时折算成以人民币计价的金额和以美元计价的金额。

“例如,以人民币向海关申报的,要折算出统计美元值;以美元向海关申报的,要折算出统计人民币值;以欧元等其他货币向海关申报的,则要分别折算出统计人民币值和统计美元值。”郑跃声说,海关统计部门将符合货物贸易统计的进出口报关记录进行“超级汇总”,最终形成以人民币和美元计价的各类海关统计数据资料。目前,我国进出口货物中,以人民币和美元向海关申报的金额占进出口总值的90%以上。

不同计价统计导致增速不同

在12日发布的1月份外贸数据中,以人民币计价的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速为7.3%,而以美元计价的同比增速高达10.3%,为什么会产生这样的差距呢?

“这正是需要提请数据使用者特别注意的事项。”郑跃声分析指出,由于世界各主要币种间的汇率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中,以人民币计价的同比增长速度和以美元计价的同比增速在具体数值上可能会有不同,甚至在变化趋势上出现增长或下降相悖的极端情况。“这主要是受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的方向和程度的影响”。

比如,2014年1月与2013年1月同样进口1万美元的货物,如果人民币兑美元升值,等量美元折算的人民币会减少。按美元计价,进口规模同比没有发生变化;但按人民币计价,则进口同比就出现了下降。反之,如果人民币兑美元贬值,等量美元折算的人民币会增加,按人民币计价的同比会增长。

郑跃声表示,为便于数据使用者全面、客观地解读我国的经济发展速度,避免因汇率波动导致同比增速不同而对外贸发展速度产生误解,海关总署在发布以人民币计价进出口增速时,还根据需要附带说明以美元计价我国进出口增速情况。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