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长假刚结束,多地旅游中的不文明现象就广为传播,损坏古迹、爬墙逃票、破坏环境……。到底该如何营造文明、有序的旅游秩序?恐怕还需要在游必有“方”上找到着力点。
文明出游,首先要靠有形之“方”,即依法治理。在多数人眼里,不文明行为是素质问题,对于有关方面以罚代管或口头教育,当事人也多不以为然。正因如此,旅游资源正深陷“公地悲剧”。不少人认为,若还不用法律为文明旅游护航,不文明行为就很难有效制止。
这一点是有国际经验可循的。10多年前,韩国出境旅游人数开始增加时,也有种种不文明行为。为此,韩国出台法律规定,对于那些在国外旅行期间违反当地法律从而损害韩国形象的人,政府将在一定期限内拒发护照,最长期限可达3年。这种实实在在的硬约束,惩罚性措施看得见、摸得着,无疑会警醒那些不把文明当回事的游客。眼下,我国已在依法治乱上作出了努力。比如,《旅游法》已经正式实施;日前山西出台治安管理处罚裁量标准,明确刻画、涂污国家保护的文物及名胜古迹,情节较重的可拘留。
文明出游,还要依靠无形之“方”,即道德约束。一方面,媒体、环保组织、景区管理者们要在国人出游集中时段,利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进行大规模、高强度的文明出游宣传,让“除了照片,什么也别带走;除了回忆,什么也别留下”等意识真正入脑入心、变为行动。上世纪60年代,日本政府专门以漫画形式出版《日本国民海外旅行礼节指南》,告诉国民在国外不要穿着拖鞋逛街、穿裙子的女士不要蹲在地上等。经过多年宣传教育,日本游客形象在国际上有了很大提升。另一方面,旅游者自身也要注重养成教育和基本的行为规范,修炼内功,提升文明素质。在旅游的过程中,出游者要牢记举手投足折射个人素质、一言一行代表个人形象。别为了贪一时之快,享一时之乐,让自己成为被鄙视的“焦点”。
你站在桥头看风景,看风景的人站在窗前看你。从这个意义上说,人也是自然风景的一部分。出游者的文明有“方”了,风景也就更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