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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3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恶意欠薪应从严整治
杨开新

农民工朋友之所以背井离乡、辛勤忙碌,就是为了用自己的劳动所得养家糊口。如果忙碌到年底却拿不到工钱,赡养老人、抚养小孩、贴补家用都成为空谈。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从这篇报道来看,包工头何某之所以对发放工钱一拖再拖,可能确实是资金周转有难处,也可能从未想过要如数支付,或者是以此为条件提前“绑定”来年的工人。但无论如何,都不是拒付工资、玩霸王条款的借口,绝不允许以此为由加以搪塞、推诿。

近年来,在多方共同努力下,恶意欠薪情况得到明显扭转。但现实中,类似事情还时有发生,尤其以工程建设、加工制造、餐饮服务等行业为甚。从长远看,要杜绝“恶意欠薪”现象,仍需多处着力,让恶意欠薪销声匿迹。

其一,通过部门联动严格执法,加强劳动监察部门与相关司法单位的协同行动,尤其在春节前后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其二,要以预防为主,强化宣传普及相关法律法规,经常对高风险企业“敲敲边鼓”,提醒经验不丰富的农民工增强警惕性。其三,探索完善工程分包和劳务管理机制,减少包工头等中间环节,建立现代薪酬管理体系和发放渠道。应该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责任企业依法支付工资的义务,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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