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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28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浙江金华
对欠薪“零容忍”
记者黄俊毅

本报讯 记者黄俊毅报道:近日,浙江省金华市义乌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欠薪逃匿企业主朱秋英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地处东南沿海的金华,历来是农民工输入大市。为保障农民工权益,多年来,金华市着力打造“无欠薪金华”品牌,维权执法“零容忍”,保障农民工权益。为健全劳动维权长效机制,金华市建立了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政府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在建筑、交通施工行业企业全面推行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试行租赁经营企业工资支付保障机制。

统计显示,截至2013年底,全市共筹集工资保证金4.78亿元,历年累计支付120万元;筹集政府应急周转金7780万元,历年累计垫付528.9万元,欠薪应急保障能力明显加强。

记者从金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2013年,金华市共办结各类劳动保障举报投诉案件6991件、工资类案件5877件,处理涉薪群体性突发事件377件,共为3.15万名劳动者追回了工资和赔偿金3.25亿元,3类案件数分别同比下降8.4%、7.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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