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赵淑兰报道:高校可自主对科技成果转化进行审批,转化所获收益中不少于70%的比例可用于奖励,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这是北京市日前发布的《加快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和科技协同创新若干意见(试行)》(简称“京校十条”)中的内容。
据介绍,“京校十条”鼓励在高等学校新设科技成果转化岗位,岗位以科技人员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工作绩效为主要指标进行考核,并在人员编制、落户等方面给予支持。我国高校岗位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工勤技能岗位3种类型,其中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为鼓励高校与企业进行产学研合作,北京市提出在高校专门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岗被认为是一个较大的政策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