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1月8日讯 记者韩秉志报道:监察部日前就5起危害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典型案例发出通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此次通报的5起典型案例是:安徽省萧县大量制售病死猪肉失职渎职案;山东省潍坊市峡山区生姜种植违规使用剧毒农药失职渎职案;山东省阳信县制售假羊肉失职渎职案;江苏省东海县康润食品配料有限公司非法制售“地沟油”失职渎职案;山西省孝义市金晖小学学生集体腹泻事件失职渎职案。
通报要求,各级监察机关要督促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维护食品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重要系统工程来抓。对履行食品安全监管领导、协调职责不得力,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要严肃追究地方政府有关人员的领导责任;对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严格、日常监督检查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职能部门和责任人员的监管责任;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甚至搞权钱交易、充当不法企业“保护伞”等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