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市场起决定性作用的基础。新形势下完善市场体系,最重要的是要建立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规则。
建立和完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的一项基础性任务。全国统一市场,是指在全国范围内,在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基础上形成的各地市场相互依存、优势互补、整体协调、开放高效、通达顺畅的市场体系;市场封锁、地方保护等现象基本消除,商品和要素资源能够依据经济规律和统一市场规则在全国范围顺畅流动和优化配置。建设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是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从原有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转向市场经济体制,市场体系建设相应取得重要进展。从产品市场看,已经确立了市场在供求调节中的主体地位,基本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实现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主体多元化。居民日常消费品和工业生产资料的产销逐步由计划控制过渡到市场调节,市场分割程度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明显下降。要素市场化改革也取得重要进展,市场配置要素资源的能力明显增强。如,放宽对劳动力流动的限制,打破城乡劳动力的分割配置,初步形成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自主双向选择、工资更多由市场竞争决定的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又如,技术市场交易规模逐步扩大,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和商业化的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是,我们要看到我国市场体系尚不完善,市场的开放性、竞争的公平性和运行的透明度都有待提高;部分基础产业和服务业价格关系尚未理顺,尤其是要素市场发展相对滞后,难以适应产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要求。一是市场开放性不够,部分领域存在不当准入限制。不同市场主体往往难以获得同等的市场准入条件,特别是电信、石油等领域,民营企业进入面临诸多限制。在某些领域,行业外的国有资本也难以进入。有的领域外资企业能够进入,而国内民营企业却被挡在门外。即便出台了原则性的准入规定,由于缺乏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民营企业往往遭遇“弹簧门”、“玻璃门”。准入方面限制过多或限制不当,使相关领域缺少充分竞争,不利于资源优化配置和效率提升。二是竞争公平性不够,市场分割和地方保护现象时有发生。为了保护本地企业利益,有些地方在立法环节制定有利于本地企业的技术、卫生、检验检疫标准,或滥用行政权力对外地企业和产品进行多重检验、超严执法,设置进入壁垒。为了吸引投资,相当多地方实行低地价以至零地价,不适当地降低税率、降低环境保护和资源能源利用标准,采取有利于本地企业的采购和销售政策等。维护公平竞争的执法手段和力度不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侵犯专利、窃取商业秘密、商业欺诈等行为往往得不到应有惩处。
因此,着力消除各类市场封锁和地方保护,形成全国统一的商品和要素流通政策和贸易体制,根据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国际发展趋势,推行全国统一的、合理的技术标准、检验体系,促进统一市场的形成,是深化改革的内在要求;健全监督机制,公正公平执法,加大查处力度,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高效公正廉洁的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任务。我们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真正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必须加快相关领域改革,使新形势下市场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
清除市场壁垒,进一步形成全国统一的市场体系,加快形成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力。
推广负面清单制度。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切实把“非禁即入”落到实处,在全国范围推广负面清单制度,支持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进入清单之外所有领域,着力清理一批妨碍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文件,重点对《外商投资产业调整目录》、《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进行大幅度调整,引导各类企业主体向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拓展。进一步减少政府对资源的直接配置。
推进流通体制改革。把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作为清除市场壁垒的重要手段,整合优化国内贸易流动管理架构,进一步理顺分散在各部门各领域的管理权限,提高管理效率。推进国内贸易立法,重点针对商品安全、物流、电子商务等领域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物流领域改革,降低物流成本。
切实加强市场监管。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针对区域恶性竞争,严禁和惩处各地“以邻为壑”违法实行优惠政策行为,坚决反对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严惩限制企业跨区域发展的各类违法行为。推行全国统一的技术标准和检验体系,健全退出机制和监督机制,促进企业优胜劣汰,加大对各类限制性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各类经济主体塑造良好发展环境。
扩大电子商务应用。电子商务模式受市场壁垒和区域分割影响较小,要充分发挥以电子商务为代表的新经济形态对构建全国统一市场体系的重要支撑作用,支持各类企业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支持企业探索移动电商模式。支持搭建全国性、区域性电子商务平台和数据平台。加快制定完善电子商务立法,引导、维护我国电子商务规范有序发展。
(执笔:喻新安 赵西三 陈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