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版:关 注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4年1月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公积金提取”缘何成生意
本报记者 郭存举

公积金提取在不少地方已形成“地下产业链”,甚至成为公开的“生意”。中介通过帮助个人造假、伪造资料,收取一定数目的中介费,从而实现盈利。公积金提取的服务费,一般是提取金额的5%,高的甚至达到10%

住房公积金本是一种社会公共保障,近年来却成为一些组织和个人非法谋取利益的工具。

非法公积金提取中介泛滥

近日,记者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由,暗访了几家中介。记者从网上以“取公积金”进行搜索,出现了数百家提供该服务的中介网页。其中,不乏专门为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公司。

记者联系了一家自称“公积金提取官方网站”的公司,该公司在网页上承诺“不成功、不收费”,记者按照其提供的400电话拨打,负责接线的陈女士告诉记者,她们能够提供相关合同和发票,由个人到单位提交申请,然后到银行就能提出公积金,中介费用为6%。这位女士还对记者重申,她们提供的发票是按照正规程序从税务部门开出,交易不会有风险。

记者随后又联系了一家名为“北京公积金社保服务中心”的公司,工作人员王美告诉记者,提取10万元公积金,需要交4000元中介费,支付宝担保交易,在淘宝上也有店铺,随时可以提供各种社保和公积金提取服务。

这两家公司只是网上多家公积金提取中介的代表,类似的中介还有很多。在现实生活中,不少城市街头,“提取公积金”广告屡见不鲜。

根据法律规定,住房公积金须具备以下情形之一才可提取: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离休、退休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出境定居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无论是住房需求,还是大病提取,住房公积金都旨在解决实实在在的民生需求。而泛滥存在的公积金提取中介,不仅违反了相关政策规定,也扰乱了市场秩序。

期待正规渠道提取更灵活

家住北京市西城区的市民李先生告诉记者,自己听说过不少非法公积金提取中介,因为担心交易有风险,从来没有通过这种途径提取。而在山东某大型企业工作的王先生向记者坦言,自己急需用钱时,而正规途径又提不出公积金,只有通过中介来提取,虽然支付了“不菲”的中介费用,但毕竟解了燃眉之急。

北京市中润律师事务所郑景田律师告诉记者,中介机构为个人非法提取公积金,有可能会对公民的个人信息造成泄露,对个人资金和账户形成风险,个人通过伪造材料提取公积金,会影响公民个人公积金信用等级。此外,中介涉嫌违法经营,构成犯罪,还可能构成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等。个人通过中介提取成功的,会受到限期退回或者罚款的惩罚。

记者调查发现,对于不少单位来说,公积金提取需要凭购房合同等材料,这意味着有购房需求但手中缺钱的职工只能眼睁睁看着公积金余额“睡大觉”,然后东拼西凑,把首付款备齐,购房之后才能提取公积金。

专家认为,目前住房公积金非法提取现象泛滥既反映出公积金提取制度监管不严的问题,也反映出公积金提取限制仍存在不合理之处。越是买不起房的中低收入者越难提取,公积金只能长期闲置,不少单位公积金使用范围狭窄,几乎变成了“养老金”。使用率不高的问题尤其突出。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要求,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改进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监管机制。有关部门在切实加强监管的同时,还应拓宽公积金使用渠道,建议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让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更加人性化和灵活化。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