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宏观经济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2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发改委:两节期间严打价格违法行为
林火灿

本报北京12月26日讯 记者林火灿报道: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加强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管,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

通知要求,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两节期间消费集中的民生价格监管,突出对粮、油、肉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和铁路、公路、出租车等客运服务价格的监测和检查,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同时,要加强区域性特色商品和服务的价格监管,突出对具有地方民俗、民族特色食品、餐饮价格的监控,严肃查处串通涨价、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