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周骁骏 童政报道:广西南宁近日印发并实施《南宁市市长质量奖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对获得该奖的企业或组织,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据介绍,该奖每两年评选一届,每届获奖的企业或组织总数不超过4家,有效期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