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尝试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自担风险的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民营银行开闸的呼声越来越高,不少企业也跃跃欲试。民营银行成了大家都想尝尝的“香饽饽”。
纵观近几年我国发生的一些大范围的民间集资案件,按照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则来看,其实不少都是“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市场经济行为。可是在出现风险之后,老百姓都找到了政府,认为如果违法政府应该事先制止,出了问题政府应该担责,甚至误解这都是政府允许的行为。政府为一切兜底的思想根深蒂固,市场经济的法规意识、风险意识的不健全,决定了现阶段设立的民营银行的股东必须有较强的实力要求。
在成熟市场,银行业是监管要求极高的行业,原因是银行若是发生危险,损失无法单纯地用货币来衡量,会有很强的扩散性,不仅对金融体系而且会对社会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民营银行的控股股东历史上不能有违法违规行为,必须有很强的运营管理经验。
我国存款保险制度一直处于研究阶段,具体实施方案尚未正式确定。在存款保险尚未建立及建立之初的时间段里,国有资本为主体的银行业里面,民营银行享受了一定的“政府信用外溢”。因此,在过渡期期间,民营银行形式上是“有限责任公司”,但实质上仍是“无限责任公司”,股东兜底是必然要求。这就对股东的实力提出了更高要求。
今年国家已经放开了贷款的利率上限,各家银行也可以在20%的幅度内,对存款利率自行调节。但是信托、证券、基金行业“大资管”时代的到来,“金融脱媒”越来越明显,存款利率上限已变样出现松动。在这种情况下,各家银行对存款的争抢将更为激烈。民营银行能否在现在竞争已非常激烈的市场中获得一席之地,仍是未知。
一二线城市企业客户普遍较为优质,是众多金融机构的争抢对象,对于没有资本优势、资金成本优势的民营银行,市场空间已非常狭小,主要市场应在广大的二三线城市的众多中小企业。而这一块,股份制商业银行也已积极介入,实力不容小觑。民营银行能否充分发挥自身机制灵活的强项,强势占据事实上仍近乎真空的中小企业融资领域,还存在不确定性。
银监会已经要求国内银行向巴塞尔协议三的要求靠拢,在资本充足率、资产的分类、减值的计提上的要求将越来越严。民营银行的杠杆倍数不可能无限扩大。杠杆率虽比工商类高,但要求更加严格,出现风险项目就必须补充资本,想扩大规模必须增加资本。对外贷款,从关注到次级、可疑、损失,都要计提减值准备,需要按项目定期进行减值测试,有减值迹象必须强制拨备。这都是对资本的消耗。
民营银行作为银行业里面的新生力量,必将是各地监管机构重点关注的对象。在信息披露、现场、非现场检查方面将会更加严格。甚至在资产分类、减值计提方面,监管者出于防范风险考虑都有可能深度介入,按照监管上限进行要求。关联贷款审查也必然是监管重点,想通过控股银行、为实体输血、实现“实体、金融两翼发展”的企业,需要彻底打消这个念头。
民营银行不可能只设不废。作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出现资不抵债或是经营不善,控股股东强制退出甚至破产清算都是必然选项。民营银行的牌照价值相比其他金融行业将会大打折扣。
总的来说,民营银行的开闸需要稳步推进,现有配套措施还有欠缺。一拥而上只会对市场造成伤害,甚至让市场后退。志在必得者也必须调整心态,毕竟民营银行对监管者、对现有各家银行是一个新事物,但对于市场却只是增加了一个参与者,社会尤其是老百姓的接受还需要一个过程,期望不宜太高。
(作者单位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