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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2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开启信托业发展的另一扇门
常艳军

10.67万亿元,是截至11月底信托全行业的资产规模。作为中国经济和金融运行体系的重要参与者,以及惟一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业市场的金融子行业,信托业发挥信托制度优势,在积极服务实体经济的同时,也为投资者创造了较好的投资回报。由于信托制度的广泛性、包容性和灵活性,信托的价值不仅在于经济领域,公益信托或将开启信托业发展的另一扇门。

构建和谐社会,发展公益事业是一个重要方面。当前,国内民众和各类组织、机构等越来越关注公益,但我国现行公益事业以及相关公益机构的发展与日益增长的公益需求还不相适应。在我国公益事业发展中引入信托机制,发展公益信托,能够扩充现有公益渠道,促进公益事业的透明、公开和高效。

《信托法》中明确规定了何为公益信托,即为了下列公共利益目的之一而设立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救济贫困;救助灾民;扶助残疾人;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而且,信托法中还规定公益信托应当设置信托监察人,以加强监督,避免挪作他用的情况。

我国有大量从事慈善、学术、环保等公益事业的基金会,有着庞大的公益基金。如果利用信托的方式对公益基金进行管理,不仅能够让管理机制更完善,使公益基金的使用更能达到其预定的公益目的,也能充分发挥信托公司的专业理财优势,在公益基金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上,促进公益基金的持续发展。

对于发展公益信托,国家持鼓励态度。业内人士认为,公益是对信托业发展的更高要求,将开启一扇信托业长久发展之门,信托业也要经受住品牌和管理的考验。

近年来,信托业充分发挥信托的公益职能和专业理财能力,探索信托制度优势和公益事业相结合的模式。中国信托业2012年度行业社会责任报告显示,2012年信托业共开发25个公益性质或“类公益”性质的信托产品,信托资产规模达89.16亿元。信托业公益捐赠共计4737.11万元,开展公益慈善项目73个,受助10396人次,对口扶贫活动55项。

伴随着自身的快速发展,信托业的社会影响和社会责任也日益凸显。发展公益事业不仅是信托业发展的需要,也是树立行业形象,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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