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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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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光远:本次新股发行改革在解决中国资本市场“圈钱市”和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及市场化改革方面,都有一定的举措和亮点。具体而言,为了体现新股发行的市场化原则,无论在新股发行的理念、节奏,还是定价、发行方式上,都体现了向市场化努力的原则。

@范剑平:对于普通投资者而言,实行信贷资产证券化就多了一个投资的渠道。然而,预期收益和潜在风险是并存的,既有可能获得高收益,也有可能遭遇大风险,高收益与高风险是同义词。

@赵锡军:“市场化”重在其过程。即便过渡到了注册制,证监会对新股发行审查、融资时间与要求仍然十分严格。而市场化的目标就是投资和融资双方能够真正表达合适意愿。

@林耘:“新三板”采用注册制,将成就一个充分竞争的海选市场。“转板”机制有如“我要上春晚”,给底层一个实现梦想的机会。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则是春晚舞台,占尽先机,万千宠爱集于一身。今天是中国证券市场的大日子。作为投资人,眼光决定前程,我们应做到的是静若处子,动若脱兔。

@巴曙松:现在IPO的发行管理实际上还是一种分配渠道,是对发行者的一个奖赏。管制就会导致发行高溢价,高溢价就会导致二级市场没有投资价值。出现这种情况的症结还是行政审批,所以,这一点不突破,市场就没有自我调节的能力。

@李稻葵:很多可以投资的领域打开了,主要是针对民营经济、民营企业。通过改革,让投资找到真正有回报的、能够满足市场需求的方向。在这个过程中,年轻人得到了就业,消费者得到了更多的满足,市场规模扩大,综合国力提高。这一切都是改革的红利。

@李佐军:当前,政府应做好两件事:一是把做好促进民间资本投入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结合起来,打破“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二是要及时完善细化政策,使民间资本对政策取向有更清晰的了解和研判。

(本报记者 禹 洋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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