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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邮政快递收寄验视制度专项检查启动
推广加盖收寄验视章管理措施

新华社北京12月22日电 (记者常志鹏) 针对近日发生的山东潍坊圆通加盟公司在卸载和投递由武汉发往潍坊的快件时,因发生化学品泄漏致人员伤亡事件,国家邮政局12月22日宣布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收寄验视专项检查。

此次活动采取日常检查、突击检查、联合检查、明察暗访、调取监控录像记录等多种方式进行三个重点检查。一是重点检查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否在用户在场的情况下,当面验视交寄物品,核实是否属于国家禁止或限制寄递的物品,以及物品的名称、类别、数量等是否与寄递详情单所填写的内容一致等;二是重点检查依照国家规定需要用户提供有关书面凭证的,邮政企业、快递企业是否要求用户提供凭证原件,并进行严格核对等;三是重点检查用户拒绝验视、拒不如实填写寄递详情单、拒不提供相应书面凭证或者不按照规定出示有效身份证件的,相关企业是否不予收寄等。

对于检查中发现邮政企业、快递企业不执行收件验视制度,或者违反规定收寄禁限寄物品的,经查证属实,一律依据《邮政法》第七十五条规定作出严厉处罚,该停业整顿的必须停业整顿,该吊销许可的坚决给予吊销。同时推广北京、河北、上海、浙江等省(区、市)加盖收寄验视章的管理措施,检查中发现未加盖收寄验视章的快件,一律视为未进行收寄验视,据此追究企业的管理责任。

据介绍,收寄验视制度是《邮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的一项基本制度,是邮政企业、快递企业的法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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