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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2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市场壮大东风已至
本报记者 何 川

回顾今年“新三板”的发展,年初就开了个好头。1月16日,“新三板”正式揭牌运营,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小范围、区域性试点开始走向面向全国的正式运行。新三板制度改革的节奏也在加快。2月8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等规则及相关配套文件发布,全国场外市场运行管理的制度框架初步成形。

6月1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将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至全国,鼓励创新、创业型中小企业融资发展。12月14日,《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发布,对“新三板”的定位、市场体系建设、行政许可制度改革、投资者管理、投资者权益保护及监管协作等作出原则性规定。

与主板市场相比,“新三板”有其明显特性。在市场定位上,它主要是为创新型、创业型、成长型中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因而对挂牌企业不设财务门槛,不受高新园区、所有制和高新技术型等条件的限制,但要求企业股权结构清晰、经营合法规范、公司治理健全、业务明确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投资者准入上,它实行了较为严格的投资者适当性制度,以机构投资者为主,要求普遍具有较强的风险识别与承受能力,这不同于以中小投资者为主的交易所市场投资者结构。

市场更为看好的是,“新三板”与主板市场之间转板机制被打通,股票达到上市条件的挂牌企业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申请上市交易,而不用走IPO程序。同时,对于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申请在“新三板”系统挂牌,证监会豁免核准;挂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且发行后证券持有人累计不超过200人的,证监会豁免核准。

资本市场的多层次通常体现在上市公司规模、市场监管力度、投资风险大小等方面。成熟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应该能够同时为大、中、小型企业提供融资平台和股份交易服务。

目前,由于技术系统正在调整,“新三板”新的交易规则暂未到位,市场活跃度受到一定抑制。随着国务院有关决定的发布,随着新的交易规则明年开启,“新三板”挂牌数量未来将会大幅扩增,市场交易也会日趋活跃。

东风已至。“新三板”的发展壮大,将使资本市场实体经济的功能,在亟待破解“融资难”的中小微企业的层面上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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