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发布的《中国劳动力动态调查:2013年报告》显示,超过三分之一的雇员在被调查时前1个月加过班,而加班时间折抵请假时间、领取加班工资的比例较低,45.44%的雇员加班无任何补偿。
【微评】 加班支付加班费,本是法理之中、情理之内的事。可相关调查却显示,国内有近半数人加班无任何补偿。究其原因,一是劳动者相对于用工方,地位居于弱势。二是劳动部门在相关执法力量上,也较为薄弱。如何让本应发到劳动者手中的加班费不落空?这不仅有赖于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升,还有赖于有关部门执法水平和执法意识的提升。两者形成合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