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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1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国家能源局:重点开展12项专项监管工作
齐慧

本报讯 记者齐慧报道:国家能源局日前印发《关于近期重点专项监管工作的通知》,部署重点开展的12项专项监管工作。

监管工作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能源政策规划和项目建设监管,主要是能源局管理范围内的能源项目审批简政放权落实情况专项监管。二是务实为民、满意用电监管,包括人民群众满意用电专项监管、用户受电工程市场秩序专项监管等2项。三是能源市场公平监管,包括可再生能源发电并网专项监管、电力交易市场秩序专项监管等4项。四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监管,包括电力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监管、节能减排电价专项监管等2项。五是电力安全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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