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版:聚焦三农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10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山东济宁市:
水利建设推动土地流转
本报记者 张雪 通讯员 丁永宏

山东省济宁市土地流转面积目前达123.83万亩,占家庭总承包耕地面积的15.7%。“凡是水利基础设施好的地块就抢手,而且流转价格也高,每亩超过了千元。”济宁市汶上县冯庄村的土地流转经营大户郭克忠告诉记者。

济宁市已连续4年实施小农水重点县项目,累计完成投资9.4亿元,建成“田成方、路成网、沟相通、渠相连、旱能浇、涝能排、环境美化”的高标准农田129万亩。截至2012年底,济宁市耕地有效灌溉面积已达到698.6万亩。农田水利建设不仅使灌排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为农业生产节约了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而且使土地具备了经营集约化、耕种机械化、生产标准化的条件,助推了农村土地流转。

土地流转吸引了更多的民间投资兴修水利。济宁市喻屯镇农民颜金平租赁孙庄等3个村涝洼地1000亩,经营集现代农业、畜禽散养、休闲观光于一体的多功能生态园,目前已经建成200亩,2015年将达到1000亩的经营规模。从去年开始,颜金平聘请水利部门的专家对生态园灌排体系及水利设施进行规划,并着手进行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1000亩生态园设施配套齐全后,每年可实现经济效益2000万元以上。

有了充足的民间投资,水利设施的维护和利用得到加强。任城区二十里铺镇王府集村在土地租赁合同中约定,按照一年每亩50元的标准向经营者收取管理维护费用,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的管理维护;邹城市香城镇张马村,由村领导班子和村经济小组成员为主成立服务队,统一对流转后的土地进行灌溉排涝,每次收取15元的费用,用于农田水利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济宁市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水利建设实施办法》今年7月出台,明确了土地流转经营户等民间资本投资水利工程建设的相关鼓励政策和扶持措施。济宁市还制定了“吸引民间资本投资水利项目目录”,对土地流转经营户提出的工程建设申请报告及时给予审核批复,对已完工工程及时验收、支付补助资金,并指导经营户做好工程设计、建设管理、运行管理等具体工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