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明确提出,要坚持从严从简,降低公务活动成本。随着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不断完善,广大群众越来越关注纳税人钱的支出是否存在决策失误、管理不善、浪费财政资金的情况。
笔者认为,落实《条例》的有效途径在于多方位、宽领域、全过程地推进预算绩效管理,从源头拧紧花钱的“阀门”。把紧党政机关的钱“袋子”,拧紧花钱的“阀门”,就必须使预算关口前移,增强财政预算约束,核算每一分财政钱的效果。
一是树立预算绩效管理理念。着力构建“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二是将绩效评价结果积极应用到预算编制、日常管理、行政问责、政府绩效考核范畴,逐步建立“用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机制,强化刚性约束。
三是创新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预算管理、绩效评价以及审计监督三者联动机制,多方共同发力,增强监管震慑力,使财政资金处于全过程监控之下。
四是坚持“阳光政务”。在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环节引入竞争机制,以绩效目标及可量化指标为依据,优化财政资金配置,努力提高行政效能,使财政资金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资源,不仅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而且做到节约、有效与清廉。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晏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