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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2月5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拥抱”移动互联时代
本报记者 金 晶
移动互联网时代,包括音乐、图书等在内的版权经济面临全新的机遇和挑战。

上周,腾讯以2.5亿元版权费,让第三季《中国好声音》的独家网络版权重回价格高位。而在周末召开的第六届中国版权大会上,“移动互联网时代的版权运营与保护”更成为人们热议的主题。作家、出版社、网站、运营商……,在新的传播生态下,版权产业链的上下游都开始觉察并探寻着一种趋势变化——

版权就在你我身边

当你用手机浏览电子书,那涉及到图书版权;当你从网上下载歌曲,那涉及到音乐著作权;当你兴致勃勃通过视频观看世界杯,那又涉及体育赛事转播权;你已习惯举起手机拍下看到的一切,即时发布到微博或微信上传播,那也与版权相关……。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尤其是随着手机等移动终端的普及,“版权”已渗透到你我生活的方方面面。

正如中国作家协会主席铁凝所说,“生活有时候比我们的头脑走得更快、更远”。在信息传播碎片化和时间利用碎片化的时代,移动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欣赏作品和休闲娱乐的重要方式,也为版权产业培育出众多的新增长点。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CNNIC)统计显示,截至今年6月30日,我国手机音乐、手机视频、手机游戏、手机文学的用户规模,比2012年底分别增长14%、18.9%、15.7%、12%,保持了相对较好的增长率。

“2012年,我国移动互联网市场规模达549亿元。其中移动游戏市场规模35.7亿元,移动阅读市场规模54.2亿元,移动音乐市场规模27.2亿元。”腾讯终身荣誉顾问陈一丹表示,未来3G、4G、wifi技术的发展和版权市场的进一步规范,将带给人们更好的体验。

在融合中创造价值

中国联通总经理陆益民认为,互联网虚拟、开放的特性,为版权与移动互联网的“亲密接触”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和机遇。挑战之一,数字技术特别是移动互联网技术让信息、作品复制和传播变得更容易,由此带来低成本盗版作品对正版作品的冲击。挑战之二,产权归属的问题更加复杂,版权内容、形式变化多样,交易方越来越多,作品涉及的权利主体更加复杂,网络版权归属缺乏可遵循的标准。挑战之三,维权成本较高,著作权人诉讼维权取证困难,需要耗费大量人力和物力。

然而站在运营商视角观察,陆益民认为,移动互联网终端有ID,一人一号有所对应,所以,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版权的保护和收费要比在互联网时代更加容易。

中国音乐家协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徐沛东同样看好正版音乐在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在运营方面,正版音乐在移动互联网的发展可能会好于在传统互联网的发展。传统互联网习惯免费,而移动互联网上用户的付费习惯已经形成”。

无论在互联网时代,还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版权产业要想进入良性运转,需要产业链上下游合作共赢,协调好各方利益,建立起良好的分配格局。只有各方都积极参与模式创新,共同把“蛋糕”做大,才能实现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这其中,创作者作为核心内容的创造主体,他们的利益尤其需要重视。

“2012年移动互联网音乐爆发式增长,但只有少数移动互联网音乐经营者向唱片公司支付了不超过4000万元的版税,这其中付给作者的就更少了。”徐沛东表示,音乐人报酬若能得到保障,将会有动力和能力创作更多、更好的音乐作品。

为版权“保驾护航”

“互联网是版权保护的核心区,也是网络侵权的重灾区。”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专职副主任王秀军直言,“一方面,一些网站和个人盗取他人作品据为己有,网络版权屡被侵害。另一方面,一些版权人维权意识薄弱,有的甚至将别人的侵权行为认为是对自身的宣传,造成网络侵权行为更加泛滥。”

信息、作品的复制和传播方式正在发生改变,给版权立法、司法、行政执法等工作带来了更加严峻的冲击和挑战。

然而,难点也意味着机遇。“从全球看,管理和保护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越来越成为一国提升综合实力的重要选择。近年来,美国、欧盟、日本等发达经济体已经或将把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产品作为资产加以管理,纳入其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充分表明各国对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的重视。”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蒋建国说。

他告诉记者,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相结合的双重保护,是我国版权保护的一大特色。“经过几十年的艰苦努力,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了一整套既符合国情又与国际规则接轨的版权法律制度,在实施创新型国家建设和知识产权战略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蒋建国表示,“我们希望积极运用版权社会性属性,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广大著作权人、集体管理组织、各市场主体和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形成版权管理和保护的强大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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