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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29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建:扎紧制度笼子反“四风”
本报记者 陈 煜

“判决不公,我要申诉!”前不久,已退休的陈老师一早便赶到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进门后直奔诉讼服务中心。

“您别急,有话慢慢说。只要符合申诉立案条件,我们都会在最短时间内依法办理。”在导诉员高晓嵘的引导下,陈老师仅用了10分钟即完成了申诉材料的递交和相关信息的填写。10月18日,在家的陈老师接到了福建高院的接访通知。接访法官经过对案件的“抽丝剥茧”,终于替陈老师找出了问题的症结:“造成目前这种局面,是你当时一时疏忽,用了别人的身份证办理开户,从这个角度看,你自身也是有责任的。请相信法律,我们一定会帮助你解决这一难题。”

“还是开门办案好,法院的办案作风有非常大的转变!”陈老师满意而归。

像陈老师这样享受到诉求有人接、咨询有人答、查询有人帮、材料有人收、电话有人应、纠纷有人解的便民服务,是福建省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抓“四风”整改的一幕。

自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福建省针对群众反映最为强烈的“四风”问题,动真碰硬抓整改,一件一件回应群众关切和期盼。福建省常委班子以更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针对查摆出的17条“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方案,拿出整改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属于班子集体的重大问题,主要领导承担整改责任;属于分管领域的问题,班子成员分别牵头整改;属于领导个人的问题,个人抓紧整改。同时采取有力举措,从公务用车、办公用房、干部选拔任用等8个方面,立下规矩,划出“红线”,确保一项一项整改到位。目前,已有12名省级领导和72名厅级领导腾退了多占多用的办公用房,面积达3983平方米;66名厅级干部公务用车存在的超标情况均已得到整改。

“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问题,一直是群众反映最为强烈、最盼解决的难题。从9月份开始,福建省采取全面自查、分析原因、查找根源、专项治理等方式,在第一批参加活动的省直单位和厦门市集中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各单位积极行动,结合职能实际,查摆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整治。省法院开展“改进司法作风,提升司法公信”专项治理行动,省统计局实施“颜面管理”,省药监局开展受理快、考核快、审核快、上报快、下达批件快等“五快”活动,有力促进了机关作风转变。

“四风”问题具有反复性和顽固性,需要经常抓、长期抓。为督促引导党员领导干部从自身做起,持续认真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将整改措施制度化,福建省委制定了《省委常委会改进作风的意见》和《省委常委会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省委常委会定期研究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度》、《省委常委会务虚会议制度》等5项制度;在地方领导干部层面,制定了《关于加强厅级以下国家工作人员因公出国临时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省直机关处级以下干部蹲点调研制度》和《关于建立建全省管干部廉政谈话提醒机制的意见》等3项制度规定。据统计,到目前为止,93个第一批活动单位已制定出台的制度有618项,正研究制定的有541项,拟制定的有348项。这些刚性制度的出台,将从长效上确保整改真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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