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权是指主体对于财产拥有法定关系并由此获得利益的权利,包括所有权、支配权、收益权等。
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制度是为了使自然资源具有明确的主人,由他获得使用这些资源的利益,同时也承担起保护资源的责任。否则就会出现经济学的“公地悲剧”,因为资源没有主权而被过度使用。
我国的土地承包和林权改革是这类产权制度的典型,同时近年来大型公共资源的产权制度改革也在推进,如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减排,就是大气和水体等容纳净化污染物的能力这种特殊的自然资源,被政府这个主体所有并分配给排污企业有限额地使用,改变了原来大气和水体作为“无主”资源被过度利用的局面。
(本报记者 来 洁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