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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下一版 2013年11月2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支出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严控办公用房建设

据新华社北京11月25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条例》共分12章、65条,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全面规范,是党政机关做好节约工作、防止浪费行为的总依据和总遵循,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建章立制的重要成果,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对从源头上狠刹奢侈浪费之风具有重要意义。

中央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坚决执行《条例》提出的各项要求。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深化改革、标本兼治,着力推进财政预算、差旅费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活动公开等方面改革。要加强督促检查,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对铺张浪费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坚决杜绝“破窗效应”。

(《条例》全文见八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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