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上海家化11月20日盘后公告称,当天公司收到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稽查。
上海家化还于同日收到上海证监局《关于对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该决定书认为公司未在相应年度报告中对关联方沪江日化及与其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披露、未对与沪江日化发生的采购销售关联交易进行审议并在临时公告中披露、2009年度公司未对与沪江日化发生的累计3000万元资金拆借关联交易进行临时公告披露,违反了相关规定。
上海证监局要求公司应当自收到责令改正书之日起30日内向其提交书面报告。 (赵 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