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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农产品反补贴第一案”获胜
亢舒

本报讯 记者亢舒报道:前不久,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针对输美暖水虾反补贴调查进行最终裁决,裁决中国等五国输美的暖水虾未对美国相关产业构成实质性损害。我国农产品领域“反补贴第一案”以反补贴税为零得以完美收官。

据了解,今年1月18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等7国的暖水虾产品发起反补贴调查。作为中国对虾输美的龙头企业,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被选为本次反补贴调查的强制应诉对象。8月14日,美国商务部公布对冷冻暖水虾反补贴调查终裁结果,终裁的具体税率为18.16%。根据美国的相关规定,美国商务部终裁结果出来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会对是否对美国产业造成损害进行最终裁决。国联水产一直据理力争,积极应对。湛江国联水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忠说,此案是美国针对中国第一次农产品反补贴案件,如果败诉,不仅今后出口暖水虾要缴纳18.16%的反补贴税,还可能对未来中国农产品面临贸易壁垒时均会产生不利影响,本案的胜诉为未来农产品面临双反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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