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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13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湖北武汉:福利企业残疾员工每年获补3600元
吴 文

本报讯 为鼓励残疾人就业,日前,武汉市民政、残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4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对福利企业安置残疾人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的通知》,对福利企业中的残疾员工按每人每年36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时限暂定为3年。在此期间,如遇国家对福利企业优惠政策有重大调整,补贴政策可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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