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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12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
中国社科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

来自人民、植根人民、服务人民是我们党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根本,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真正将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拓展到经济社会建设的各个方面,使之成为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推动力量。

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要一切为了群众、真心服务群众。任何工作都应该面对群众,不要脱离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方针政策的出发点和归宿。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抓住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不断发展生产力,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推动现代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大幅提高了人民群众的总体生活水平。但是,由于经济转轨和社会转型,社会贫富差距有所扩大。当下,社会建设要倾听群众呼声,瞄准群众对分配公正的渴望,注重解决影响分配公正的体制、机制因素。要努力打破造成这种社会分配不公正背后的各种垄断和体制禁锢,提高劳动要素参与分配的比重,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智慧。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当务之急是政府转变职能,通过社会再组织,既充分发挥人民群众首创精神,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最大限度增强社会发展动力,推动全社会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又通过群众自治、社会组织的自律和互律,维持良好的社会秩序。要大力培育现代社会组织,促进资源在市场、社会和政府部门的合理分配。党的组织要更加全面地领导、联系、沟通各类群众组织、社会组织。通过教育实践活动,实现社会各界之间的良性互动和整个社会的善治。

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就要引导人民群众成为社会发展的主体。改革开放30多年来,党和政府坚持公众参与决策的原则,取得了经济建设的巨大成功。社会转型必然带来经济社会政策的演进,每一次政策出台都是一次利益的调整,牵涉到千家万户的福祉。但是,这些年来,原来群众参与决策的观点有所淡化,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之风抬头,这对公共管理的价值选择和社会效果是一种潜在的威胁。党的十八大报告多次提到“参与”,涵盖了保证人民平等参与权、政治参与、经济参与、立法参与以及社会参与等各个方面。在社会参与论述中,强调了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基层群众民主自治参与和保障人民监督参与权,表现为“充分发挥群众参与社会管理的基础作用”,建立“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体制”、“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以扩大有序参与”、“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总之,人民群众不但要共享发展成果,更应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过程,特别是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规划和执行中来。吸引和保证人民群众有效参与社会治理,不仅事关群众路线的社会基础,更是社会转型期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现实问题。

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还要走“群众监督”路线。我们党是一心一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执政党,时时刻刻接受群众监督是天经地义之举。广大党员干部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确实摆正自己“人民公仆”的位置。如果不能做到这一点,就不可能坚持走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要着眼于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人民群众就是这面伟大的镜子,党员干部不去照人民这面镜子,不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就不能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执笔:葛道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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