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接力改革大业·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回眸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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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1月7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会议概要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93年11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

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决定》共五十条,分十个部分: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二、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三、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四、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经济调控体系;五、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七、深化对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八、进一步改革科技体制和教育体制;九、加强法律制度建设;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本世纪末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奋斗。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是对党的十四大提出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目标的具体化、系统化,在理论和实践上有重要突破和发展,是20世纪90年代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行动纲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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