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在北京新发地市场,平均每斤蔬菜要分别交“进门费”、“出门费”0.015元。按这一标准计算,该市场每年仅“门费”收入就高达3亿多元。目前,除“进门费”等费用外,我国农产品在流通过程中还面临摊位费、租赁费等各种收费。这些流通成本层层推高菜价,既没有让农民得到实惠,最终还需消费者买单。如何减少不合理的流通环节,适当增加公益性批发市场或社区市场,应是相关管理部门重点解决的问题。 (郭子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