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法》实施已满月。一项调查显示,新法实施以来,旅游产品价格明显上涨,一些景区出现游客爆满、道路拥堵、用餐住宿难等乱象,游客满意度不升反降。以“十一”黄金周为例,参团旅游人数与去年相比略有下降,没有达到预期增长率,而且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双降”现象:参团游客投诉率下降,游客回访满意度也略有下降。分析表明,游客不满意主要集中在导游人人自危、消极服务,自由活动不能合理安排,以及游客合理购物需求得不到满足等等。
笔者认为,这是新《旅游法》实施后旅游市场建立新秩序的短期调整现象。从长期看,新《旅游法》的积极意义是不言而喻的:它不仅改变着公众对旅游的认知,改变旅游行业无序竞争的状态,还推动着旅行社改进服务,引导旅游市场合理定价、游客理性消费,为旅游业态长期健康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重要作用。
不过,旅游行业不能指望一部法律出台就能够让所有问题迎刃而解。以价格混乱为主要表现的旧矛盾可能会逐步得到解决,但新的问题可能继续涌现。如参团游客普遍反映,导游在自由活动时间的引导不够等,恰恰是要在新法制环境、新市场环境下急需解决的问题。此外,作为旅游市场重要组成部分的旅行社,如何更好地适应《旅游法》,为游客提供优质、低价、高效的服务,也是行业面临的重要课题。一个月来,部分旅行社或许还没有从心理上接受新法环境,反应有些过度,导游过于谨慎。旅行社应该做的,就是看清新法带来的巨大机遇,也看到随之而来的挑战,全力为游客提供舒适、自主、便捷、高效的服务,以此来赢得市场赞誉,赢得旅客青睐。
业内解读新《旅游法》,有一个比较流行的说法:不是涨价而是价格回归。这恰恰说明,旅游市场的空间是巨大的,潜力是可观的。可以相信的是,在法律的规范下,在市场的检验下,旅游市场的新秩序将加速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