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浙江省杭州市不断增强基层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积极建立社会救助组织网络,目前市本级和13个区、县(市)均成立了帮扶救助服务中心,乡镇(街道)、社区(村)建立了帮扶救助服务站,形成了市、区(县、市)、街道(乡镇)、社区(村)“四级救助圈”。
杭州“四级救助圈”制度对不同困难程度的家庭实行分层救助,除低保家庭、残保对象外,将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倍以下、因病致贫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以下的,纳入市级困难家庭;将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2倍至1.5倍、因病致贫在1.5倍至1.8倍之间的,纳入区级困难家庭;将家庭人均收入在低保标准1.5倍至1.8倍、因病致贫在1.8倍至2倍之间的,纳入街道(乡镇)困难家庭,从而实现了“困难群众出现一个发现一个,发现一个帮扶一个,帮扶一个解决一个”。 (卫 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