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回放 在近日举行的一个经济论坛上,有专家提出,“处罚空房”是解决房价居高不下的核心对策之一。他还表示,中国可以在“处罚空房”方面向国外学:房屋闲置3年,房产税翻番;闲置5年,政府组织流浪汉入住;闲置7年,收归政府所有。
闲置与否认定难
从理论上讲,借鉴国际经验盘活闲置房屋,政府手里将有更多的保障房等房源,从而让更多的人实现“住有所居”。但事实上,这一观点值得商榷,毕竟准确区别什么是闲置房的难度相当大。当下人口流动性大,人房分离、一人多房的现象比比皆是。要把所有的闲置房区别出来,不仅要投入大量成本,更是一件“不可能的任务”。
在所谓的“闲置房”中,又有诸多客观因素。比如,老人离开几年同儿女住,老人的房子是不是该收回?收回了以房养老怎么办?又如,离开老家在外地工作的人,老家的房子可能常年无人居住,如果充公归政府,这些人就会居无定所,从而产生社会问题。可见,仅仅区别何为闲置房,就需要花费大量人力、财力,效果也不一定好。
(王捷 湖南怀化 公务员)
多用经济手段调节
对于闲置房屋增加房产税的建议,可以进行讨论。因为我国人口众多、土地资源稀缺,需要提高住房与土地的利用率,国际社会也有一些经验。在法国的一些城市中,房屋闲置的第一年,业主必须缴纳房款10%的罚金,第二年为12.5%,第三年为15%,以此类推。但闲置7年就收归地方政府所有的建议则令人有些不解,我国宪法、物权法等都明确规定,公民个人的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闲置时间长短,并非所有权变更的依据。
笔者以为,可以多使用经济手段,想办法把闲置房逼出来。比如,可以采用加收房产税、物业税等方法,通过人大赋权的形式对闲置房课以房产税。如果做到了这一点,用税收手段将闲置房推向市场,就足以避免房价的非理性上涨。同时,盘活闲置住房会减少对现有土地的征用,减少拆迁行为,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钱兆成 江苏盐城 媒体人)
“处罚空房”或可一试
9月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价格同比下降的只有1个,上涨的城市有69个。房价抬头趋势明显,迫切需要出台更加有力的调控措施。基于此,“处罚空房”应该是个不错的调控办法,目的是要将租赁市场真正搞活,让房产归位于居住的本来价值,避免房价不断上涨,让更多人从调控措施中受益。
相比当下的限购限贷,有关专家提出的“允许买房、限制卖房、奖励租房、处罚空房”不仅符合市场经济的要义,而且有望达到更好的调控效果,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处罚空房”。建房的最终目的是让人居住,而有些人买下多套房屋后,自己不住也不租给别人住,严重浪费了有限的房产资源,应该受到处罚。用调控的手段,倒逼市场上的空置房进入市场,房价才不至于如此疯狂。
(舒圣祥 湖南常德 会计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