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3版:综合新闻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返回经济网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版3  4下一版 2013年10月24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成就获国际社会高度评价
陈建

本报日内瓦10月22日电 记者陈建报道: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国别人权审查工作组22日在日内瓦万国宫审议中国人权状况,中国接受国别人权审查代表团团长、外交部特使吴海龙介绍了中国过去4年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所作的努力。与会的绝大多数国家在发言时,充分肯定了中国在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制建设、特殊群体权利保障、开展国际人权合作等领域取得的显著进步。

吴海龙表示,4年前接受首轮审查时,中国政府曾承诺,“当再次接受审查时,世界将看到一个经济更加繁荣、民主更加健全、法治更加完善、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的中国。”4年后的今天,这一承诺已基本实现。中国政府所接受的42条建议,包括继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加大扶贫力度等,都已经并正在继续得到落实。继促进和保障人权被分别载入中国宪法及中国共产党章程之后,“人权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又于去年11月被确立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之一。

吴海龙强调,一国的人权保障水平不能脱离其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中国人口众多、资源有限的基本国情和所处的发展阶段,决定了中国必须将保障13多亿人民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作为首要任务。过去4年,中国坚持将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努力改善民生,大力促进就业,高度重视保障公民的教育权和住房权,初步建成全民基本医保体系,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战略思想。中国政府对生命权的重视前所未有。

吴海龙指出,实现充分的人权,需要有力的法律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4年来,中国公民的政治权利进一步得到保障,司法体制建设不断加强,加强人权保障被列为重要目标。中国政府还不断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完善公开审判和公开执行制度,切实依法保障言论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妇女、残疾人、儿童、老年人、少数民族等特殊群体的权利总体也得到切实保障。中国积极倡导并参与国际人权领域交流与合作。

吴海龙表示,在人权问题上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促进和保护人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中国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仍面临许多困难和挑战,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扶贫对象规模仍十分庞大。司法领域依然存在不公现象,执法人员人权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仍需提高。当前,举国上下都在为实现中国梦而努力奋斗。中国梦归根结底是人民的梦,是每个中国人追求幸福生活、享受幸福生活的梦,也是人权梦。中国提出,到20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2049年新中国成立100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相信随着中国梦和“双百”目标逐步实现,中国人权事业将取得更大成就。中国代表团并现场回答了其他国家提出的问题。

137个国家在中国接受审查时发言。俄罗斯、巴基斯坦、斯里兰卡以及古巴等绝大多数国家高度赞赏和积极评价中国人权事业发展成就,支持中国根据本国国情进一步促进和保护人权,希望中国分享在保障发展权和生存权等方面的经验和做法。一些西方国家就司法体制改革、非政府组织管理、与联合国人权机制合作等问题向中国提出了建议。

除中国外,此次工作组会议还审议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尼日利亚、墨西哥等国的人权状况。国别人权审查机制旨在定期审查所有国家履行人权义务和承诺的情况,已于2008年至2011年完成对所有联合国会员国的首轮审查,2012年5月启动第二轮审查。中国于2009年2月顺利通过首轮审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