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雷婷报道:陕西省水土保持局日前发布消息,《陕西省水土保持条例》从10月起开始实施,将建立和完善水土流失防治目标责任制,把水土保持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对所属部门、下一级人民政府水土保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奖惩。同时,在全省范围内实行严格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制度。
条例要求,凡涉及土石方挖填、扰动地表等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项目,以及规模较大的取土、挖砂、采石等扰动地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都必须编报水土保持方案,若未经批准,项目审批机关不予审批,生产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开工建设。